中山助力大湾区法治协同发展
法治环境优化既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制度保障。2024年以来,中山以构建一体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通过推动深中法治对接、深化湾区城市法律服务领域合作、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供给,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协同发展,全面提升大湾区法律服务能级和国际竞争力。
深化深中法治对接
随着微信转账完成,家住翠亨新区的刘先生心头大石终于落下。
前段时间,刘先生楼上洗手间出现漏水情况,经向物业反映,得知楼上住户是深圳市民王先生,可深圳市民因工作等原因不方便两地奔波来处理这一问题,双方一时间陷入僵局,刘先生只好到中深跨界调解室寻求帮助。考虑到王先生的实际困难,工作室决定采用线上视频调解的创新方式。
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王先生支付1000元费用,刘先生自行安排修复事宜。双方通过线上签署了调解协议,并支付了相关费用。
一桥飞架深中,跨海弹指间。
深中通道开通后,中山、深圳两地积极推进法治对接,签订联合推进两地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分别在两地揭牌成立跨界调解工作室,实现两地信息联通、隐患联防、纠纷联调、问题联治,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咨询35人次,受理涉两地矛盾纠纷案件13宗,成功调解案件3宗。
同时,中山市司法局与深圳市司法局持续深化“1+N”合作方式,在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等八方面强化协助互动。签订法律援助申请“跨市通办”合作细则,支持两市群众在两地任一法律援助机构进行法律援助申请;落实律师协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动深圳律师所在我市设立分所9家;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合作备忘录执行,与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合作,在“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小程序上线“域外法律查明”“商事调解”等服务。
“硬联通”加速,“软联通”随之提效,法治的深中通道不断完善。
做实湾区“法律服务圈”
12月19日,广东省首个流域协同立法——《中山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珠海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发布会在中山举行,两部法规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中山、珠海两市首次突破原有行政区划及水域管辖在系统化治理中的局限,实现跨区域协同立法。
实现大湾区法治融合发展,城市间的法治互动是关键。
2024年起,中山加大与周边城市的协同力度。与广州、佛山、东莞、清远签订《广州 佛山 东莞 中山 清远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协同立法协议》,以协同立法为切入口,提升水上交通安全协同治理能力。
与深圳、珠海、惠州、东莞四地地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印发《粤港澳大湾区部分地市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活动监管协作和检察监督办法(试行)》,探索大湾区社区矫正监管和检察监督协作。
与深圳、惠州、东莞签订《深圳都市圈四地律协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发布《深圳都市圈合伙律师事务所治理结构建设指引》文件,启用四地律师协会云培训共享平台,探索深圳都市圈律师行业融合互动创新发展。
与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珠海国际仲裁院签订《仲调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在仲裁案件中做调解工作、在调解案件后做仲裁确认的合作机制,更好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从立法、执法到法律服务,中山法律“朋友圈”不断迈出实质性新步伐。
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供给
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高水平对外开放是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为赋能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山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供给,在人才培养、平台搭建等方面持续发力。
加强培育实训,夯实涉外法治人才根基。与深圳大学签署《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合作框架协议》,培育涉外律师110余名,入库省级涉外律师领军、先锋、新锐人才共35人;组建中山市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人才库,选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5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入库。
举办全市首次涉外法律服务周系列活动,开展“以法慧企,粤行越稳”涉外法律服务中山专场、跨境电商等专题培训200余场次,推动涉外法律服务进驻灯博会、广交会,为1000余家企业提供全程驻场法律服务,派遣涉外法律服务团为参加2024年印尼国际礼品及家庭用品展等系列展的200余家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推进涉外法律业务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融合创新发展。
加强平台搭建,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组建涉外法律服务团、招商引资法律服务团,为近400余家外向型企业提供行业预警、合规经营、权益维护等方面法律咨询宣讲服务。设立市侨联人民调解委员会、涉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涉外涉侨家事调解法律服务平台,为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发挥市涉港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与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广东办事处建立常态化联合调处机制,成功化解各类涉港澳矛盾纠纷200余宗。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fzgd/content/post_175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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