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见行见效一揽子措施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见行见效一揽子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公安之力、公安之为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推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见行见效,市公安局制定了《天津市公安局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见行见效一揽子措施》(津公通〔2023〕9号),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贡献力量。
政策解读:
一、主动服务国家和我市重大发展战略
1.京津冀三地人员如何申请加急制证?
答:京津冀区域户籍人员因入职就业、出差、子女入学、住院就医、参加考试竞赛等原因需在津申请加急制作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提出加急制证申请,提交相应情形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或者照片,如:手机出示购票信息、比赛考试通知、招生简章、住院缴费凭证等,市公安局制证中心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通知群众领取证件。领取地点:天津市公安局制证中心(河东区卫国道148号)。
2.此次新推出的9个“同事同标”事项有哪些?
答:①新车注册登记预选机动车号牌、②驾驶人考试预约计划公布、③驾驶证记分查询、④注销停留居留证件(中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⑤普通护照号码查询、⑥办证进度查询、⑦爆破作业人员许可、⑧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核发、⑨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
3.实施公安服务“一窗通办”的32个试点派出所可以办理哪些业务?
答:可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注销驾驶证、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58项交管业务;出生登记户口、注销户口、市内户口迁移、外省市户口迁入、户口登记事项变更、证件制发、出具证明等73项人口业务;边境管理区通行证、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犬类准养证核发等4项治安业务;查询出入境记录、普通护照号码查询、移民融入服务站查询等5项出入境查询业务。
4.新增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证件派出所受理试点有哪些?
答:在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办证需求、办公场地、软硬件设施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精心研究选取了滨海新区公安局航空路派出所、板厂路派出所,和平分局劝业场派出所,河北分局江都路派出所,河东分局大直沽派出所,河西分局太湖路派出所,南开分局王顶堤派出所,红桥分局南头窑派出所,东丽分局华明派出所,武清分局泉兴路派出所等10个派出所,未来我们将按照“成熟一个、开办一个”的原则,再增设20个派出所受理点。
5.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是否只能在户籍所在地试点派出所办理?
答:全市各出入境接待大厅及出入境证件受理试点派出所均可办理,可就近选择前往。
6.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业务可以在哪里办理?
答:在和平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河北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河西区政务服务分中心、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开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红桥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东丽区政务服务中心、西青区市民中心、津南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北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武清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宝坻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蓟州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宁河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静海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和劝业场派出所、江都路派出所,大直沽派出所等121个身份证受理点可以就近办理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业务。4月底全市将再新增48个身份证受理点。
7.这么多的业务在派出所办理等候时间是否会较长?
答:在32个试点派出所新增的56项交管和5项出入境业务以及25个试点派出所新增的7项居民身份证业务,办事群众可在任一试点派出所就近办理上述业务,并可通过“天津公安窗口服务”微信小程序实时了解掌握每个试点派出所的排队情况,提前规划办事路线。此外,在实施“一窗通办”的派出所增设了“大堂警官”岗位,到派出所办事可以像在银行办事一样,有专人为办事群众答疑解惑,核实申办材料,辅助扫码排队领号。
8.实施“一窗通办”的派出所节假日办公吗?
答:为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此次实施公安服务“一窗通办”的派出所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均可为企业和群众办理所需的相关公安政务服务业务。
9.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应如何办理?
答:一是年满16周岁公民,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二是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完毕后,我市公安机关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申请人到原受理点领取即可,或通过办理居民身份证个人邮政速递业务,将证件邮寄至指定地点。
10.我市哪些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可以办理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答:和平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河北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河西区政务服务分中心、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开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红桥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东丽区政务服务中心、西青区市民中心、津南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北辰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武清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宝坻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蓟州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宁河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静海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等108个身份证受累点均可办理。
11.对已经在天津的外国人,如何申请办理再次入境签证?
答:持有效签证入境,在津从事投资创业、科研经贸等活动的外国人,可凭天津邀请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向市公安局或滨海新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入境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多次M 、F字签证。经我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凭《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打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市公安局或滨海新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多次入境R字签证。
12. 什么情况下可为来津外国人签发口岸签证?
答:外国人入境前因特殊原因,未能向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办理签证,有下列4种情形之一,可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申请办理口岸签证。1.出于人道原因需要紧急入境;2.应邀从事紧急商务、工程抢修;3.具有其他紧急入境需要并持有有关主管部门申办口岸签证证明材料的外国人;4.经批准具有相应资质旅行社组织邀请的外国旅游团。
13.什么是京津冀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答:经国务院批准的口岸,对部分国家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的外国人,实行过境免办签证政策。符合过境免签条件的外国人,从入境之日的次日零时起,可在政策规定的行政区域内停留不超过144小时。京津冀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自2017年12月28日起正式实施。全球53个国家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的外国人,可选择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口岸、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口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口岸、北京铁路西客站口岸、河北石家庄国际机场口岸、河北秦皇岛海港口岸中的任一口岸入境或者出境,并可免办签证在京津冀行政区域内停留144小时。因疫情影响,自2020年3月28日至2023年1月7日,国家移民管理局暂停了全国口岸签证和过境免签政策。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优化移民管理政策措施的有关要求,2023年1月8日,我市重新恢复了口岸签证和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14.适用144小时过境免办签证政策的国家有哪些?
答:欧洲申根签证协议国家(24个):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欧洲其他国家(15个):俄罗斯、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马其顿、阿尔巴尼亚、摩纳哥、白俄罗斯。美洲国家(6个):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大洋洲国家(2个):澳大利亚、新西兰。亚洲国家(6个):韩国、日本、新加坡、文莱、阿联酋、卡塔尔。
15.144小时过境免签入境后,活动区域是否可以超出京津冀三地?
答:按照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规定,不能超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行政区域活动,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需停留超过144小时或者超出京津冀行政区域活动的,须提前到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签证证件。
16.如何能够被认定为外籍人才?
答:外籍人才可向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外专局)、滨海新区政府或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提出在华永久居留需求,申请人才身份认定。此外,也可直接向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提供本人资质证明,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将代申请人向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外专局)核准人才身份,并直接受理您的永久居留申请。
17.外籍人才在津如何申请长期居留许可?
答:持R签证入境、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及经我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外专局)、滨海新区政府或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来津就业的,可凭邀请单位函件及上述证明材料向市公安局和滨海新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不超过五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随行家属可凭外籍高层次人才出具的函件、亲属关系证明和体检证明,申请办理与外籍高层次人才期限一致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签发期限不超过护照有效期)。外籍高层次人才签证证件可实现立等可取、现场办结、只跑一次,对紧急必要情形的提供上门办证服务。
18. 如何开展尾气排放超标机动车联合治理工作?
答:为做好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公安交管部门按照“生态环境部门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处罚”工作机制,与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勤联动,定期在中重型柴油货车通行较为集中、便于开展检测的路段设置联合治理点位,由生态环境部门对车辆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经检测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做出处罚。
二、促进和保障经济要素繁荣活跃
19.“实施待销售二手车单独签注”是从什么时候正式实施的?具体适用于哪些车型?
答: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备案销售企业办理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的,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实行单独签注管理的待销售二手车是指备案销售企业收购后用于再销售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备案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公章影像在应用系统内备案的,办理此项业务时只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公安交管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后,依规办理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核发临时号牌,不再制作发放机动车正式号牌。对未备案二手车销售企业或者备案销售企业自用的二手小客车,在办理转让登记时仍按原规定办理,不予以单独签注。
20.公安机关如何主动服务会展经济发展?
答:市公安局会同市政务服务办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了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反馈结果并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全程网办,在此基础上,积极主动上门为国家会展中心、梅江会展中心、V1汽车世界等场馆提供服务,与企业负责人建立了联系机制,并针对场馆提供的展会排期表,主动对接首次办展的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指导。为切实保障涉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公安机关将会同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各大展会,在展会中设立“流动警务站”,开展现场巡查,为参展企业和观展群众提供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咨询服务,积极接受侵权线索举报,为遭遇侵权的企业和群众提供维权援助,确保企业和群众诉求得到及时、高效、妥善的处理。
21.企业的品牌商品在网络平台上多次被别人仿冒,应该怎样维权?
答:如果发现此类情况,可以第一时间向属地公安分局“知识产权保护流动警务站”或者派出所举报,也可以通过展会“流动警务站”举报,公安机关一方面会根据举报的情况开展调查,如确实涉嫌犯罪的,会依法立案侦查;因数额等问题达不到犯罪追诉标准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如果制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在外省市,我市公安机关将通过相关渠道及时向外省市公安机关转递案件线索,并积极协助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另外,企业也可向所属行业商协会反映,各商协会将利用与公安机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第一时间将企业诉求反馈至公安机关及时处理。
22.即将建立推广的融合警务室在管理和服务方面有什么特点?
答:目前,我们已经在河西区的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天津市天津医院共3家大型综合、专科类医院试点建立了由属地派出所民警、交警大队民警、应急消防和城市管理部门干部、医院保卫干部共同组成的驻院融合警务室,在交通秩序维护、周边市容管理、内部矛盾化解、反诈防诈宣传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将总结成功经验,结合实际需求,逐步推进在大型商场、重点企业等建设更多“融合型”警务室,以点到面,为我市市场主体安全发展壮大提供更安全的环境。
23.公安交管部门准备从哪几方面提升路口精细化管理水平?
答:一是精细调整交通组织。根据交通通行的需求及变化规律,进一步合理优化车道功能,改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路线。二是优化信号控制策略。根据交叉口流量特点,精细划分控制时段和匹配控制方案,优化相位相序、绿信比、周期等参数,提高交叉口信号控制应用水平。三是科学优化勤务部署。强化重点点段的秩序管控,加强各类交通违法治理,有效规范动、静态交通秩序,为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三、助力“滨城”发展建设
24.新政鼓励和支持哪些群体落户“滨城”?
答:一是本市高职及以上院校的在校生、毕业生,户口在院校期间,就可以申请落户,实现就学即落户。二是在滨海新区正常经营的企业就业,企业为其正常连续缴纳1年社保的产业工人,就可以申请落户,实现就业即落户。三是在京、冀等外省市成建制企事业单位工作,随企业迁来且任职满一年的员工,就可以申请落户,实现随迁即落户。四是持新区有效居住证满3年,缴纳个人社保1年,且在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准市民,就可以申请落户,实现居住即落户。五是在滨海新区创业,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且聘用就业人员5名以上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就可以申请落户,实现创业即落户。六是获得滨海新区区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技能大师、见义勇为等荣誉称号的贡献者,就可以申请落户,实现有为即落户。
25.在“滨城”如何持续加大“车驾管”服务保障力度?
答:一是大力推进“车驾管”社会服务网点建设。在已具备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功能的5个网点基础上,继续推动完成2家二手车交易市场授权办理机动车转让业务,并针对新区物流运输业规模庞大的特点,会同市车管所滨海分所建立大宗业务预约服务机制,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办理相关“车驾管”业务。持续推动在符合条件的机动车检测站、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登记服务站,办理“车驾管”业务。二是大力推进驾驶证管理服务网点建设。在港口医院、滨海中医医院、慈爱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建立机动车驾驶人服务网点。三是大力推进基层派出所“车驾管”服务网点建设。按照我局《推进公安服务“一窗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安排,新区将于4月底前,将驾驶证审验补领、机动车抵押登记、核发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58项交管事项延伸至39个基层派出所,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办理“车驾管”业务。
26.措施实施后,在为二手车办理申请、发放临牌等车务手续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对二手小客车申领临牌超过3次、超过1年未出售或者同一二手小客车在备案销售企业之间交易登记超过2次的,不再发放临牌。对临牌超过有效期或者在有效期内灭失、丢失、损毁,再次申领二手车临牌的,审查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核查二手车临牌核发次数、检验有效期,符合规定的,签注发放新二手车临牌。
27.在“滨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5000人以上)的申办渠道有哪些?
答:如有办理需求,可以直接前往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现场办理,地点位于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一楼;也可以就近前往经开区、保税区和高新区分中心办理相关审批事项;或者可以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办理。具体的审批地点、咨询电话和办理流程均可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中查询。
28.便利“于响”地区外籍人员出入境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立足新区自贸开放、对外开放的区位特征,着力加强“滨城”外籍人才引进,全力服务“于响”地区对外经贸往来,保障外资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一是在2个试点派出所设立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证件受理点,可实现我市户籍居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首次申请办理,以及往来港澳团队旅游签注、往来台湾团队旅游签注的办理。二是优化滨城外籍人才引进流程,对符合天津市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经由天津市人才主管部门或滨海新区政府、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出具推荐函,可直接办理永久居留手续。三是对前往“于响”地区参加投标、签订经贸合同、设备安装、工程抢险等紧急情形的外国人,由滨海新区政府出具邀请函件,可签发口岸签证,由滨海新区口岸入境。对持有效签证入境,在“于响”地区从事投资创业、科研经贸等活动的外国人,可换发多次签证证件,提供出入境往返便利。在滨海新区的境外人员,可以就近到滨海新区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申请办理相关签证、居留许可、在华永久居留事宜,实现新区事、新区办。
四、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创新
29.如何进一步深化提升公安服务“网上办”能力?
答:按照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一网通办”建设规划》总体要求和市局的统一部署,启动“天津公安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以两个门户、七大支撑为切入点,统筹推进交管、人口、出入境、治安等相关公安政务服务应用系统集约整合、互联互通、协同联动,拓展延伸服务触角,实现基于数据共享的线上(服务门户、移动终端、自助服务终端、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渠道)和线下(服务综合实体大厅、部门专业大厅、基层便民服务网点等场所)公安政务服务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数字治理背景下公安政务服务领域技术赋能、机制重塑、流程优化、服务实践的创新途径,不断完善和改进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力争实现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促使更多的业务从“线下跑”向“网上办”转变,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更直接、更实在的体验感,全力打造公安机关构建高质量服务形象的标杆。
30.在哪些领域可以实现“免证办”?
答:本市户籍办事群众申报本人户口迁移、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等户籍事项时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可通过出示“天津公安”APP电子证件中的电子身份证信息进行身份核验,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免予提交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
我市户籍居民在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人工窗口换领居民身份证的,经窗口核验旧证后不再交验《居民户口簿》;我市户籍居民在居民身份证各受理点人工窗口办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出示“天津公安”APP电子证件中的“天津市居民户口簿(试用版)”替代实体《居民户口簿》,连同居民身份证挂失手续一并办理。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津政规〔2021〕6号)第二十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同时具有纸质居住证和电子居住证。电子居住证与纸质居住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目前,在市发改委、教委、人社局、医保局、住建委等政府部门支持下,外省市户籍人员在津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在津中小学入学报名、居住证持有人办理医保等业务已经可以使用“天津公安”APP电子证件中的电子居住证办理。
五、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31.如何深化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答:在执法方面,公安机关将坚持以“昆仑”等专项行动为抓手,紧密围绕食品药品、学生用品、妇幼用品、汽车配件、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家用电器、消防器材等打击重点,切实落实“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要求,联合市场监管、文化执法、知识产权等行政主管部门,通过集中破案攻坚、密切协同联动等有力举措,全面推进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工作不断深化。在服务方面,公安机关通过与全市行业协会、商会等签订的《警协备忘录》,将公安机关和行业协会的权责明晰化、规范化,形成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为企业和权利人提供更多的诉求和监督渠道,确保企业和权利人的诉求均能得到及时处理。另外,公安机关将强化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宣传防范,通过以案释法、培训座谈等方式,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防范意识,有效降低发案率。
32.企业应该如何对自身的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答:企业一旦发现自身的商业秘密被侵害,如果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企业也要加强自我保护,如与商业秘密接触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在企业内部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的专门机制,加强对商业秘密载体和涉密人员的管理等等。需要明确的是,从公安机关历年来侦办案件情况来看,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是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最佳途径,公安机关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惠民利企服务力度,同有关行政、司法部门深化协作,与各企业一道共同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33.公安机关如何进一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答:对于工作中发现、有关机构移送及群众举报的有关垄断、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侦办打击工作,特别是对于招投标领域犯罪行为,通过打击违法,保护合法,维护各领域的正常市场秩序。同时,立足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打击滋扰企业正常合法经营的涉黑恶犯罪方面,坚持打防一体推进,立足警情梳理、涉黑恶线索摸排,紧盯整治重点,精准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金融放贷领域“套路贷”、非法放贷、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整治互联网信贷业务乱象,努力实现行业领域涉黑恶犯罪有效铲除、行业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的工作目标。加强与行业领域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深入研究涉领域黑恶犯罪新动向,对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及时制发《公安提示函》,强化跟踪问效,努力实现全链条打击整治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34.公安机关在提升企业反诈能力方面将怎么做?
答:强化涉诈“两卡”线索快查快打,加强纵向研判深挖,提高落地打击实效,认真落实涉诈“两卡”对象行业惩戒措施,会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清存量、控增量,着力铲除涉诈犯罪黑灰产土壤。及时掌握辖区公司职员被骗情况,定期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当面提示、电话提醒、社交软件分享经验等多种途径对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重点提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积极推进防范教育“上岗第一课”,防止关键岗位、关键人员被骗,造成单位重大财产损失,着力提升企业防骗识骗能力。组织民警进企业召开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讲会和专题培训会,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或宣传品,切实做到防诈宣传全覆盖、无遗漏。与市级行业部门形成常态化联系机制,下发警情通报,及时推送防电诈典型案例。组织各类金融网点配合拦截涉嫌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及时挽损,切实守住广大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附件:
附件1:市、区、派出所三级政务事项“一窗通办”事项清单.xls 附件2:公安服务“一窗通办”受理点(207个).doc 附件3: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业务受理点(169个).doc 附件4: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受理点(108个).doc 附件5: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证件受理点.doc
原文链接:http://ga.tj.gov.cn/xxfb/zcjd/qita2/202303/t20230327_6151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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