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以检察之名 护民生之利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以高质效办案擦亮检察为民底色,为专项行动聚合力、增动力、添活力,以检察之名护民生之利,推动“检护民生”工作走深走实。
发挥检察履职作用 护航企业安全生产
在办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时,经办人发现犯罪嫌疑人所在的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凸显该公司存在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人、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等突出问题。
第一检察部积极对该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教育,以案释法,以案例达到警示效果,预防和减少企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助力企业安全生产。
构建协同共治格局 合力维护特殊群体权益
持续加大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力度,严惩侵害妇女权益犯罪,加强与公安的沟通协作,坚持对各类侵犯妇女权益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取证。细化完善法律援助、救助帮扶、侵害预防等工作,与法院、妇联等组织建立健全沟通配合机制,形成保护妇女权益的工作合力,促推诉源治理,助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落地落实,以检察力量为“她”撑腰。
延伸办案职能 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将醉驾治理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从源头上开展针对性治理。通过定时发送短信提醒、针对重点区域进行综合整治、联系代驾平台为群众合理调配资源、组织公开庭审等方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律宣传方式,提高法治意识,扩大普法宣传范围的同时,切实为群众解决呼叫代驾难、超标电动车监管难等实际问题,营造良好的自律社会新风尚。
民之所望,检之所向。天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将持续落实党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找准运用检察力量做实司法为民、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以更优的检察履职服务为平安天河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gddt/content/post_17328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平武法院:诉服有爱 助“残”无碍
下一篇:深圳福田:虽隔千里 “执”亦往矣
- 连续8年突破“千万箱...2024-11-27
- 农业农村部与中国人保...2024-11-27
- 习近平会见新加坡国务...2024-11-27
- 王沪宁会见新加坡国务...2024-11-27
- 中国检科院专家获20...2024-11-26
- 《钢铁行业社会责任蓝...2024-11-26
- 王振江率团访问柬埔寨...2024-11-26
- 第十五届农业贸易政策...2024-11-26
- 招商不能“一招了之”2024-11-26
- 席小鸿调研合作市法院...2021-04-30
-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2020-07-01
- 跨省游解禁,快快收拾...2020-07-20
- 习近平寄语广大少年儿...2020-06-01
- 且兰之难——古镇热潮...2020-07-20
- 创意加持,400多年...2020-07-20
- 暑期迎来跨省游重启,...2020-07-20
- 舟曲县院组织召开“推...2021-03-30
- 请农民朋友及时查收这...2020-07-14
- 执法内参通知2020-09-24
-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2020-07-15
- 温县汜水滩村有人偷挖...2021-05-24
- 致中共青岛市委王清宪...2020-11-25
- 公安县人民法院推诿并...2020-06-17
- 致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2020-11-25
- 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2021-06-23
- 农业农村部召开农业农...2020-05-26
- 致滕州市人民政府马宏...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