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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高墙”内的“监督人”,当疫情中的“守护者”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监管场所人员高度集中,空间相对封闭,疫情发生以来,检察监督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成为全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头等大事。面对巨大的考验和挑战,为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我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迅速行动,采取有效监督措施,切实做好全省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监督支持工作,依法监督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刑罚执行活动顺利进行,既做“高墙”内的“监督人”,又当疫情中的“守护者”。

  快速响应 投入防疫最前线

  疫情防控刻不容缓。1月28日,正值春节假期,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紧急发布《关于全省执检部门加强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监督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将疫情防控作为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的头等大事,切实加强检察监督,强化会见、食品、生活卫生等管理,强化新收押、收监人员体检和隔离防护工作,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管理,严格控制人员流动,确保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环境安全稳定。

  接到通知后,全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立即行动,迅速投入到防控疫情检察监督的最前线。通知发出当天,安庆市检察院检察长顾玫帆即前往安庆监狱督导防疫工作,要求看守所高度重视安全风险、监管秩序和疫情发展。阜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长虹深入市看守所、市监狱,实地查看监管单位值班备勤及各项安全监控设施,并向监管单位负责人了解防护措施。宣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小明也赴市看守所实地督查,要求驻所检察室全力配合看守所开展各项防控工作,确保监管场所安全。1月29日,九成坂检察院副检察长严国伟前往九成监狱管理分局指挥中心、疫情防控办公室及各监区,对九成分局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专项检察。庐州检察院第一时间对监督的6所监狱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解和监督。

  灵活调整 智慧检察云监督

  面对监狱、看守所全部实施封闭管理值勤工作的新变化,各地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借力信息化监督手段,灵活调整检察模式,采取远程视频会议听取监管场所工作汇报、电话抽查监管一线情况、监控查阅防疫处置材料、查看回放监控视频、与公安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等方式每天对辖区内监管场所防控情况进行汇总。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充分利用微信群、短信、QQ等方式对全省疫情期间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进行督导。

  在省检察院的指导部署下,各地积极探索疫情期间信息化检察监督的新模式,加强疫情防控监督。阜阳市检察院主动与市看守所等监管场所对接,通过涉密网专线,将市看守所监控设备与市人民检察院视频指挥中心联网,远程对市看守所疫情防控和监管执法情况进行视频巡察。疫情期间,各地驻所检察室还积极利用远程提审系统做好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工作。广德市检察院坚持疫情不误案情,利用远程视频设备为律师会见开辟“紧急通道”,既确保监管场所防疫安全,又依法充分保障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蒙城县检察院使用远程提审系统时,提前集中收取提讯材料,统筹协调安排远程提审,让办案检察官远程“面对面”讯问犯罪嫌疑人。

  统筹协调拉紧防控安全线

  疫情防控和监督办案两场硬仗都要打好。疫情防控期间,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进一步加强与省监狱管理局、省公安厅等部门工作联系和沟通协作,建立适应防疫特点的办案机制,把好防疫安全底线。

  针对疫情期间看守所投送新犯人入监问题,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与省公安厅、省监狱管理局紧急协调,省公安厅决定全省看守所投送新犯人入监时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适当延长。合肥市检察院防患于未然,对监督的监管场所就增强疫情防范意识、强化防范措施发出检察建议。怀远县检察院得知驻所医生在疫情期间仍兼职在医院接诊发热病人,存在交叉感染风险,立即层报省院五部,并向县卫健委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驻所医务人员疫情期间不得参加医院一切工作,有效杜绝了看守所疫情防控隐患。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xsjc/202004/t20200401_28043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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