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款给没给 庭上理一理
核心提示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是自古以来公平交易的原则,然而徐某在将车卖出后反悔,又从买家董某手中将车买回,却只付给对方部分车款并将车开走,董某多次索要余款,徐某均置之不理,无奈之下,董某一纸诉状将徐某诉至法院。
办案人:卜薇薇
职务: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判员、一级法官
2021年7月13日,董某与徐某签订《二手车辆买卖协议》,双方约定徐某将某汽车以10万元卖给董某。同日,董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徐某账户转入10万元,徐某将汽车交付给董某,双方并未办理过户手续。而后,徐某感到后悔,与董某商议将车买回。董某表示,徐某返还全部购车款后,可以将车开走。2021年7月23日,徐某将3万元购车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董某账户,同时将汽车从董某处开走,而剩余的7万元购车款,董某却迟迟未收到。
在多次索款未果的情况下,董某一纸诉状将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二手车辆买卖协议》,判决被告徐某偿还购车款7万元,并承担诉讼费。我在审理本案时认为,原告董某与被告徐某自愿买卖车辆并签订《二手车辆买卖协议》,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主张解除其与被告签订的《二手车辆买卖协议》,被告亦表示同意,故对原告的主张,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本案争议的焦点为被告是否已将剩余的7万元购车款返还给原告。原告向法院提交《二手车辆买卖协议》及两份某银行个人账户收入交易明细证明原、被告双方解除协议后,被告仅向其返还购车款3万元。庭审中,就双方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且双方达成合意解除协议,以及被告已向原告返还3万元购车款等内容,原告已经提供证据。关于被告是否将剩余7万元购车款返还原告,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称,本案的案外人徐某某(被告父亲)已向原告返还全部购车款10万元。但是被告未向法院提交证据证实7万元款项的资金来源,且对还款过程描述不清,亦无取款记录、见证人、收条等其他证据佐证。
综上所述,我认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被告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故对被告的抗辩意见,法院难以支持。
兴隆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解除董某与徐某之间签订的《二手车辆买卖协议》,徐某将7万元购车款返还给董某。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513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一定有一条疏通管道最“对路”
下一篇:抓住关键矛盾解开“心疙瘩”
- 中国检科院专家获20...2024-11-26
- 《钢铁行业社会责任蓝...2024-11-26
- 王振江率团访问柬埔寨...2024-11-26
- 第十五届农业贸易政策...2024-11-26
- 招商不能“一招了之”2024-11-26
- 肇庆端州检察院醉驾法...2024-11-26
- 张军会见第二批获聘担...2024-11-26
- 河源101个镇(街)...2024-11-26
- 江门蓬江:以解纷“小...2024-11-26
- 浙江发布第五批疫情防...2020-02-12
- "好领导"连犯五罪 ...2020-04-30
- 湖北秭归:对非法狩猎...2020-04-30
- 北京高院:非免费现场...2020-04-30
- 你要佣金他要你本金 ...2020-04-30
- 轻信他人“造钱”术 ...2020-04-30
- 男子冒充烈士子女骗领...2020-04-30
- 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2020-02-11
- 贩卖毒品拒不承认 证...2020-04-30
- 执法内参通知2020-09-24
-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2020-07-15
- 温县汜水滩村有人偷挖...2021-05-24
- 致中共青岛市委王清宪...2020-11-25
- 公安县人民法院推诿并...2020-06-17
- 致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2020-11-25
- 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2021-06-23
- 农业农村部召开农业农...2020-05-26
- 致滕州市人民政府马宏...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