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举案说法 >>正文

在法庭上说谎将会面临什么处罚?文昌法院判了→

时间:2024-11-13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政法网

  

  在朋友聚会上说两句谎话,可能会被朋友们鄙视一下,而法庭上说谎,将会面临什么处罚呢?近日,文昌法院审结一起证人作伪证的案子,法庭上说谎男子被追究刑责。

  近期,小南(化名)受E雇请(另案处理),安排工人到一片林地砍木麻黄林木,在砍树过程中被林业部门查获并制止。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在民警对小南进行询问时,小南提供虚假证言。小南明知并非小飞(化名)雇请其砍伐树木,仍向公安机关称小飞是雇请其砍伐林木的人,并对小飞进行指认,小飞也在E的指使下向公安机关投案顶罪。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真相很快浮出水面,E的罪行暴露,小南作伪证的事实也随之败露。

  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应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在这起案件中,小南身为重要证人,应当履行证人需如实作证的义务,帮助公安机关尽快查明案件事实真相,认定案件责任。小南不但没有履行如实作证的义务,还故意提供虚假证言,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出不符合客观事实的陈述,这已严重扰乱司法机关的诉讼活动秩序,对司法的客观公正造成威胁。最终,综合小南具有自首及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其被文昌法院以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释法:证人做伪证将被追究刑责

  证人证言是证据种类之一,是法院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以及作出公正裁判的重要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证明作用。参加诉讼活动时应当秉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作证,客观陈述案件事实,这是证人应当履行的义务。除了证人要如实作证,在诉讼活动过程中,每一位诉讼参与人都应积极配合公检法机关开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昌法院提醒大众,法庭是庄严神圣的场所,不容许亵渎和欺诈,也容不得谎言。法律不是儿戏,司法不容侵犯,证据对查清案件事实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不论是案件当事人还是其他诉讼参与人,若为了一己私欲、心存侥幸,在法庭上罔顾事实、隐瞒真相,或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判工作,不但不能实现目的,还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原文链接:https://www.hnzhengfa.gov.cn/news/yianshuofa/show-6280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调研网 zfdy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