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智慧学堂 >>正文

妻子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丈夫能否请求撤销婚姻?

时间:2024-07-16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长安网

  王先生:我和妻子结婚半年了,最近发现妻子患有重大疾病,但婚前她对我有意隐瞒。请问,我可以就此提出撤销婚姻吗?

  【解答】

  吴娅琼(诏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先生,您好!您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您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需要在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您妻子患有重大疾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沈雯悦 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pufashuofa_0715/4525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调研网 zfdy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