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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长城保护 守护民族脊梁——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国家文物局督察司有关负责人就联合发布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时间:2023-04-2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长城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建筑工程之一,体现了中华民族勤劳智慧、坚强勇敢、热爱和平的民族精神,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经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和文物行政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文物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共同提升文物安全保障能力,合力推动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取得较好效果。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作为专门领域加强公益诉讼监督

  保护长城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胡卫列认为,虽然法律未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但文物和文化遗产具有天然的公益属性以及保护的迫切性。各地检察机关充分依据环境保护法中关于环境包括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等规定,将长城保护纳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领域加强司法保护,在实践中也得到了行政机关、法院的支持认同。但从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性质特点、受损类型、保护方式来看,仅仅从环境角度强化司法保护远远不能满足实践需要,应当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作为一个专门领域加强公益诉讼监督。

  实际上,强化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诉讼司法保护已经是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切。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妇女及残疾人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总结实践经验,完善相关立法。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提出要加大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公益诉讼力度。202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提出要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制度。

  在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建议探索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专项决定,其中有22个对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探索予以明确。

  胡卫列说,此次,最高检、国家文物局以长城保护为主题联合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一方面,是回应社会关注,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另一方面,也是引导各级检察机关、文物部门协同协作,形成文物保护合力。

  保护与发展并重

  一些地方的长城遗址千百年来与农牧民生活融为一体,加上现代工业的发展、旅游影视业的介入,都可能让长城遗址受伤。对于如何兼顾长城保护与民生保障、工业发展,文旅繁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在陈培军看来,长城保护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他从四个方面回答了这个问题:

  一是要强化长城保护文化宣传和法治宣传。通过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手段,提升长城保护宣传教育的广度与深度,提升公众长城保护意识、保护理念、保护知识,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二是要加强长城保护管理科技创新。强化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在长城保护和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坚持源头防范,实现关口前移。

  三是要完善文物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密切协作,落实好各自领域的文物保护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文物保护大格局。

  四是要处理好长城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对长城的管理和利用都必须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方针,严禁无序、过度、破坏性地开发和利用。在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依法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将长城保护和长城文化传播、旅游等合理融合发展,形成良好互促的高质量发展模式,使长城周边的人民群众不仅是长城的一线护卫者,也能成为长城保护的受益者。

  推动多方协同综合治理

  “文物保护需要多方协同、凝聚合力,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体系。”胡卫列介绍,最高检第八检察厅与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先后赴江苏、福建等地开展文物保护联合调研督导,互邀参会,在明确文物公益诉讼保护的重点范围等方面深化了共识。

  记者了解到,各地检察机关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重视支持,加强与文物部门的协作联动,推动完善了文物长效保护和利用机制。如山西省检察院与省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陕西省检察院与省文物局联合制定《关于协作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不就案办案,主动协同文物部门解决文物保护难题,助力综合治理。

  陈培军也表示,将进一步深化、细化文物部门与检察机关的协作机制,适时联合出台文件,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调查取证、专业支持、联合督办、业务培训和案例发布等方面加强协作,形成双赢多赢共赢工作格局。此外,双方将共同推动立法机关修改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授权检察机关对妨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支持起诉,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推动完善文物保护法律体系。

  (记者闫晶晶 通讯员宁中平)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304/t20230422_6120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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