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法纪通报 >>正文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唐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时间:2022-04-16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唐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唐宏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知法犯法,妄图利用民间借贷等方式为其违法犯罪行为披上合法外衣,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毫无组织观念,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跑官要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规为他人工作调动提供帮助;“亲”“清”关系不分,违规放贷获取大额回报;执法违法,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将审判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不法商人结为“利益共同体”,与不良律师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唐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唐宏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唐宏简历

  唐宏,男,汉族,1964年8月生,四川仁寿人,大学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7月至2011年6月,先后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书记员、副科级助理审判员,民庭副科级助理审判员、正科级助理审判员、副处级审判员,民一庭副庭长、庭长、审判员,民二庭庭长、审判员;

  2011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2011年12月至2017年12月,先后任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院长;

  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保留副厅长级);

  2021年12月,被免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scdc/tjjgb/202204/t20220413_7343406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调研网 zfdy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