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纪检纪实 >>正文

媒体聚焦 | 合肥检察:妥善解决民事执行系列案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民事检察】被查封的房产为何卖不得?这起系列案妥善解决了

  (11月4日《检察日报》民生周刊)

  被查封的房产为何卖不得

  安徽合肥:妥善解决民事执行系列案

  (通讯员:黄骊 王成余)

  “受疫情冲击,超市租户生意不景气,租金款收缴有些困难,但被执行人曹某和法院执行人员仍在努力确保执行到位。”10月23日,当合肥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到庐江县检察院调研、问起该院办理的一起执行监督案件进展时,该院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的介绍让大家看到了案件办理的成效。

  曹某是庐江县某民营企业负责人,因企业投资经营不善,面临危机,众多债权人纷纷上门要账并提起诉讼。自2017年至2018年7月,陆续有97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法院审理宣判后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标的金额达1200多万元。

  执行期间,法院虽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多种执行措施,但仅冻结到曹某10余万元执行款,与执行标的相去甚远。2017年9月28日,法院查封了曹某名下一处超市房产,但拍卖程序却迟迟未启动。在此期间,曹某擅自与刘某等商户签订租赁协议,以每年295万元的租金,将超市房产一楼、二楼出租,租期6年。而商户先期给付的175万元租金被曹某私作他用。

  法院知道后尽管进行了干预,通知追回该租金,但曹某仍未执行,这进一步激化了债权人的不满情绪。

  2018年7月初,数十位债权人来到庐江县检察院申诉,称法院对被查封的超市房产迟迟不拍卖是怠于执行行为,要求检察机关介入监督法院对被查封房产的执行。检察院受理后,立即组成办案组进行审查核实。经与这些债权人面对面沟通交流,并与执行法官联系后,检察官了解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曹某欠款是实,若将超市拍卖,债权人虽可以得到一些补偿,但还是无法收回自己出借的本金,而曹某所剩资产也将失去造血功能。若案件处理得当,该超市仍有“起死回生”的可能,不仅保障了租户的权益,利用超市租金的收益,债权人的利益也能得到进一步保障。

  经过认真研判,检察院认为,拍卖超市房产不亚于釜底抽薪,杀鸡取卵,债权人将更难追回自己的资金,这两败俱伤的结果并不是双方愿意看到的。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的主要目的还是希望曹某能担负起法律责任,返还他们出借的资金。从切实维护企业主体和债权人的利益出发,检察院在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请他们对法院未启动拍卖程序的做法给予理解与支持的同时,也向法院提出继续加大沟通协调,争取全面达成和解协议,做好执行担保的检察建议。

  在检察院的监督和支持下,法院加大了执行力度,以曹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曹某迫于刑事追究的压力,主动要求配合执行。检察院及时与法院沟通,以此为契机积极协调,以超市房产租金为来源,90余名债权人与曹某达成分期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为保障后期执行顺利进行,曹某的妻子、子女为和解协议提供了担保。

  至此,该系列案中申请执行人诉求基本得以实现,矛盾得到化解,超市也得以继续运营。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011/t20201105_3009416.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调研网 zfdy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