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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 | 淮南大通:“摸金校尉”盯上战国古墓,70余件珍贵文物流向黑市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千里淮河万卷书,四季浪花唱古今。作为楚国故都,淮水之侧的淮南拥有太多记录楚国风韵的时间密码,而坐落于安徽省淮南市三和镇徐洼村的武王墩古墓作为目前已发掘的万余座楚墓中唯一一座王级大墓,于1981年被确定为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由于武王墩古墓本身蕴含的巨大经济价值,一些“摸金校尉”们趋之若鹜地将罪恶之手伸向了那些流传千年的文化瑰宝。

  今年9月,经淮南市大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判处被告人张某等28人有期徒刑十三年八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至此,这些盗墓贼最终自食了贪婪的苦果。

  然而,令负责此案的司法人员遗憾的是,本案中倒卖文物的“终极大佬”刘某园尽管已被网上追逃多时,其下落始终是个谜。

  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10月16日,潜逃多时的刘某园被抓获归案;10月21日,刘某园被押解回淮南。12月8日,淮南市大通区检察院以涉嫌倒卖文物罪对刘某园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利欲熏心

  “摸金校尉”盯上楚国古墓葬

  事情要从2015年说起,家住河南省的徐某辉听说安徽淮南有座武王墩古墓葬,历史非常悠久,里面的文物数不胜数,于是联系同乡索某、赵某阳、孙某等人携带炸药、探针、洛阳铲等盗墓工具,利用夜色掩护,对武王墩古墓葬进行了长达一个月的持续盗掘,后因被周边村民发现盗洞痕迹且盗墓资金不足,该伙人被迫停止盗掘。

  2015年底,不甘心上一次的失败,该团伙改由张某出资,索某、赵某阳、夏某杰、张某超、孙某等人备好作案工具,在第一次盗掘的基础上先后两次又对武王墩古墓葬进行盗掘,其间因“技术大佬”夏某震的加入,该团伙最终从墓葬中盗得青铜编钟、青铜老虎、方形铜构件等大量珍贵文物,经文物部门鉴定,多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

  该盗墓团伙在盗掘武王墩古墓葬后,又把罪恶之手伸向了位于安徽省寿县的廉颇墓和位于淮南市谢家集区唐山镇的九里村古墓。通过使用探针、洛阳铲等工具对这两座古墓葬展开盗掘,后因被公安机关及时抓获,该团伙未能从上述两座古墓葬中盗得文物。经鉴定,九里村古墓是一座东汉至南朝时期的古墓,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而廉颇墓更是安徽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分赃不均

  团伙上演“黑吃黑”大戏

  该盗墓团伙中的成员张某超在参与盗掘武王墩古墓葬后,因与团伙其他成员关系不好,担心自己在后续分赃过程中吃亏,遂萌生了将盗掘出土的文物偷走再倒卖的想法。

  张某超把自己的想法跟同乡聂某说了之后,二人都觉得这是个“生财”之道,遂一拍即合,由张某超带路,聂某又纠集了张某文、刘某生等人驾车来到淮南市八公山,利用夜色掩护,潜入到藏匿文物的盗墓团伙成员孙某家附近,张某超等人用“老本行”,在孙某家围墙外利用工具掏出洞口,将藏在孙某家卧室的从武王墩古墓葬中盗掘出的4件木质漆器文物盗走并藏于聂某家中。

  随后聂某通过刘某生联系到殷某庆、葛某康等人将上述所盗4件文物运至江苏昆山某拍卖公司寄卖。经文物部门鉴定,该4件木器文物为战国时期楚国漆木彩绘虎座凤鸟鼓架,均为一级文物。

  收购文物又联系捐献

  拍卖行老板另有所图

  2017年5月,殷某庆、葛某康等人将被盗的4件木质漆器文物运至江苏昆山周某文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拍卖公司寄卖,周某文预感这些应该是“老东西”,遂私自将该批文物上剥落的碎片收集起来,带到北京等地进行碳-14测试,检测结果显示该物品所属年代在公元前几百年至公元后几十年之间,因此周某文确定,该批木质漆器是较为珍贵的文物。

  此时该批木质漆器已被殷某庆等人拉回去了,为了得到该批文物,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周某文让公司销售总监刘某与殷某庆等人商谈购买事宜,最终由公司出资13.5万元购得该4件木质漆器。

  令人惊讶的是,周某文买下该批文物不为高价卖出,却有更“精明”的想法:如何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提高自己公司的知名度?周某文琢磨着何不将这批“老东西”以比较低的价格买下来,然后再捐献给博物馆,以此来提升公司名气呢。因此在购买了该批文物后,周某文并未像传统文物贩子一样寻找买家,而是积极与国内几家知名的博物馆联系,以期捐献该四件木质漆器。

  然而事与愿违,由于盗墓贼在盗掘过程中未采取妥善的保存手段,导致文物表面漆器剥落严重,因此周某文联系的多家博物馆均以“无法判断文物真假”以及“暂时缺乏保管条件”等理由拒绝接收,周某文试图通过捐献文物来提升自己公司行业竞争力的“大义”之举最终化为泡影。

  值得一提的是,侦查机关最初以周某文、刘某涉嫌倒卖文物罪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查阅了卷宗资料后认为,周某文、刘某的行为与传统文物贩子截然不同,他们在买下该批文物后多方联系捐献事宜,并表示若有博物馆愿意接收,则不要物质奖励,举办捐献仪式并注明捐献人即可。其目的并非牟利,这与倒卖文物罪要求的主观上必须“以牟利为目的”相悖,因此检察机关最终决定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该二人提起公诉,最终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大量文物都流到同一买家手中

  文物本身蕴含的巨大经济价值让盗墓贼们甘愿铤而走险。对他们来说,如何将“新鲜出炉”的文物变成既得的经济利益才是第一要义。从武王墩古墓中盗掘出的第一批文物中,2个青铜兽头被团伙成员夏某震藏匿在家中,其余20余件文物由团伙成员张某几经波折找到文物贩子牛某峰作为中间人,并最终以700余万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园,所得收益被盗墓团伙成员瓜分殆尽。

  从武王墩古墓中盗掘出第二批文物后,团伙成员夏某震联系到马某峰(此前曾因倒卖文物获刑)。看到“好东西”的马某峰还是决定以50余万元的价格将青铜编钟、虎形木质漆器底座从夏某震的手中买下,又通过文物贩子翟某民的介绍,最终以8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刘某园。此次出土的其余10余个编磬、1个木质鸽子、3个鎏金青铜把手、9个石圭板、2个木质圆形墩子等文物最终也悉数落入刘某园手中。

  该盗墓团伙分两次从武王墩古墓中盗掘出70余件文物,经鉴定,其中一级文物26件,二级文物32件,三级文物16件,一般文物1件。而这批文物中,有60余件最终都流向了一个叫刘某园的人,刘某园是谁?他在哪里?他有没有再次将文物倒卖出去?这些都牵动着办案人员的心。

  今年10月16日14时许,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一年有余的刘某园在江苏苏州落网,该案尘埃落定。令人意外的是,这个“大佬”级的文物贩子竟然是个“80后”年轻人。

  因为喜好古董,刘某园自高中起就走上了古董收藏之路。2016年的一天,“倒爷”牛某峰联系上刘某园,称自己手里有一批文物,询问刘某园是否感兴趣,刘某园表示愿意看看,随后牛某峰将从盗墓团伙成员张某手中购买的大量文物打包拿到刘某园位于南京的古玩店中,刘某园最后以700万元的价格从牛某峰手中购买了全部文物。

  另外,“倒爷”马某峰从盗墓团伙成员夏某震手中购得青铜编钟和虎形木质漆器底座后急于出手,便拜托文物贩子翟某民帮忙寻找买家,翟某民遂介绍朋友邓某宏来到马某峰家中购买该批文物,邓某宏以6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9个青铜编钟和2个虎形木质漆器底座,随后邓某宏伙同翟某民来到刘某园位于江苏南京的古玩店中,想通过刘某园介绍将文物倒卖出去,经多方协商,最终由刘某园出资80万元将该批文物从邓某宏手中买走。

  依法办案

  检察机关促使文物保护改造升级

  本案涉案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大,社会影响之恶劣,实属淮南地区盗墓案件之最。

  案发后,犯罪分子及其家人为争取宽大处理,积极配合追回文物。据统计,牛某峰家人追回并上交各类文物几十件。翟某民上交9个青铜编钟。经团伙成员辨认,上述追回的文物均来自被盗的武王墩古墓。

  检察机关在办理此案时始终持客观公正的办案原则,在追查文物、追缴赃款、文物保护等方面做出巨大努力,通过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多次走访案发现场,实地探访文物流失地,敦促相关人员尽快上交涉案文物,并积极做好被告人思想工作,鼓励被告人退缴赃款45万余元。又结合案件实际,充分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所起作用、犯罪前科、认罪态度等因素,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部分符合条件的被告人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此举不仅依法准确打击了犯罪、保障了被告人权利,还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从建章立制、案发现场加装摄像头、涉案文物抢救性保护等方面向当地文物部门提出了许多合理的建议。

  目前,经淮南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由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建设,武王墩古墓葬发掘配套工程的建设已经提上了日程。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xsjc/202012/t20201214_30741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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