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舆情观察 >>正文

蚌埠淮上法院:微信调解化纠纷,司法便民在“指尖”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安徽长安网讯 “谢谢法官网上处理本案,节省了我们的时间和免去旅途劳累!”被告绍兴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商某在微信上对承办法官感激地说道。

1月14日,蚌埠市淮上法院的张志军法官将司法便民利民落到实处,成功利用微信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称赞。

2015年11月,被告绍兴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杭州某灯饰有限公司采购灯具,原告依约将分两次将灯具送至被告指定的工地,即淮上区某小区项目工地,并由被告签收,货款合计17万余元。但被告仅于2017年支付货款3万元,原告多次讨要,但被告拒不支付剩余货款。多次催要无果后,原告诉至淮上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合计25万余元。

淮上法院受理此案后,案件承办人张志军法官考虑到原告和被告均在浙江,距离蚌埠较远,且临近春节,往来蚌埠费时费力且不方便,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于是张志军法官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把双方拉到一个群聊中,依据案情进行沟通交流。

经过张志军法官耐心地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被告偿付原告货款共计17万元。张志军法官依据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制作了调解笔录和调解书分别送达给了原告和被告,案件最终成功调解。

本案中,承办法官借助微信这种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媒介进行调解,不仅免去当事人了往返路途之苦节省了费用、方便了群众诉讼,也有效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提高了调解率和办案效率,打造了群众指尖上的“微法庭”,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沈静)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调研网 zfdy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