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警示之窗 >>正文

陕西建立人员失踪警情处置机制

时间:2024-11-23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政法网

  

  近日,陕西省公安厅召开人员失踪警情处置工作机制试点工作座谈会,研究建立人员失踪警情响应迅速、机制运行高效、警种保障有力的长效机制,确保每一起人员失踪警情都能及时受理、高效协同、快速处置。

  会议强调,陕西各级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牢固树立“实战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要加强部门联动、技术支撑、警种赋能,梳理处置人员失踪警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确保完善后的机制与派出所警情处置相适应,能真正落实下去、全面提速、高效运转。要强化措施,建立人员失踪警情、案件定期统计分析研判、督导问效机制,调度各警种部门处置进展情况,确保重点警情闭环管理;强化响应处置,实行“一警双报”、上报两级,110接警服务平台、派出所接报人员失踪警情后,第一时间向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当日值班领导报告,市县两级当日值班领导负责全程盯办;各警种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联动,按照各自职责任务,认真开展处置工作;全域全警联动,人员失踪警情发生后,交警、公交、巡警、铁路、民航等警种部门同步开展信息查询、组织查找。要形成工作闭环,将每一个工作环节、工作措施做到位;进一步压实跟进、盯办、督办机制,对未找回人员失踪警情进行定时通报,对超过48小时、72小时的人员失踪警情,第一时间报告本级主要负责人。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当日值班领导是当日人员失踪警情第一责任人,对人员失踪警情提级指挥,负责全程盯办,争取实现人员失踪警情动态清零。(记者 阮仕喜)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14/14619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调研网 zfdy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