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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府院联动 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4-11-23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长安网

  近年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深化府院联动,凝聚多方力量,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4年,洪山区法院“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被确定为湖北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洪山经验”在全省推介,该工作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考察组的充分肯定。

  

  建立全过程调解机制助推行政争议有效化解

  “真的很感谢法院、检察院对我这件案子的关注,及时地解决了我的实际困难。”在案件解决后,张先生及时缴纳了本案的罚款,也决定重新振作投入新的工作。

  张先生是辖区一名货车司机,因其在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事了相关运输活动,被辖区运管所处以了罚款,因张先生家庭困难,其迟迟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未缴纳罚款,后亦产生了一大笔滞纳金。在运管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今年7月,张先生向辖区检察院申请了检察监督。检察院在收到案件后,及时与法院取得联系,并决定将该案提交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共同研判化解。

  在案件研判化解会上,洪山区法院还邀请到武汉大学的李傲教授团队共同参与案件研讨,在区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高校师生的共同研讨下。与会人员分别与区运管所执法人员、张先生进行释法说理,王某与区运管所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行政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张先生的案件能得到妥善处理,得益于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全过程调解机制。2024年4月,依托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挂牌成立,在区“九街一乡”设置法官工作室,协同街道及各机关做实诉前调解工作。借助特邀调解、人民调解、高校师生等力量,采取“特邀调解+司法确认”“示范诉讼+多元调解”等多种方式,诉前有效化解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行政纠纷7件。加强庭前庭中庭后协调、层级协调、多元协调等机制建设,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68.47%,同比上升20.16%。

  深化多主体联动助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能靠某一个单位单打独斗,而要集合和发挥全部合力。今年4月2日,洪山区法院联合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成立“行政复议+司法确认”工作室,出台《关于建立行政复议+司法确认纠纷化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

  今年4月20日,住在洪山区的王先生,因买到过期及无生产批文的产品,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但未收到该局对处理结果的回复,故申请了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申请立即被转办至“行政复议+司法确认”工作室,由法院及司法局组织的调解人员及时介入,经过多轮协商沟通,最终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王先生妥善解决该事件,王先生递交了撤回复议申请,并对高效、实质化解这一行政纠纷表示满意。截至目前,已有百余件行政争

  议案件依托“行政复议+司法确认”工作室得以有效化解。

  

  除此之外,洪山区法院还联合检察院、司法局,与N家行政机关,积极构建“1+1+1+N”行政争议化解联动网。

  “法检司及各行政机关签署行政争议化解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备忘录的初衷,是为了联合司法行政力量,切实把矛盾纠纷和风险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好地服务中心、大局工作。”洪山区法院院长邢勇表示。

  强化靶向式预防助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

  今年7月,洪山区法院行政庭庭长杨庆九走进卓刀泉街道办事处,专门针对工作人员前期提出的“社区违规分出租房屋问题的整治查处工作及行政执法中的衔接问题”,做了深入剖析,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析法。“此次培训内容生动翔实,对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具有指导性和实操性。”参加培训的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收获满满。

  

  2024年以来,洪山区法院为行政机关提供定制式专题授课和精准法律指导,开展行政执法专题授课18次。自2006年以来连续17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及时对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预警及治理建议。2024年7月,针对案件中存在的行政执法共性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4份,回复率及采纳率均为100%,其中2份司法建议对案涉纠纷实质性化解发挥重要作用。

  今年7月,洪山区法院联合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发布《关于政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问题线索的实施办法(试行)》。这是洪山区首次在区级层面以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为主题,是洪山区在“府院联动”“法纪联动”机制上的新探索、新突破。

  

   稿件来源:洪山法院


原文链接:http://www.hbcaw.gov.cn/syzl/6362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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