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智慧学堂 >>正文

债权人去世,继承人能否继承债权?

时间:2024-11-13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长安网

  债权人因故去世,但其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尚未结清时,债务人还要还款吗?债权人的继承人能否继承这笔债权,要求债务人还钱呢?近日,三明市尤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债权人的继承人起诉债务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6年1月23日,蔡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余某借款78000元,并出具借据一份。后蔡某仅还款18000元,尚差60000元未偿还,余某多次向蔡某索要欠款均未果。2020年1月5日,余某病故,余某的法定继承人多次向蔡某催讨欠款未果,遂诉至尤溪法院。

  尤溪法院经审理认为,蔡某尚欠余某借款60000元,有借据、银行交易记录为凭,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因余某去世,该笔债权作为遗产,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由其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继承。最终,法院判决蔡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余某的法定继承人偿还借款6000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法官提醒:当债权人去世,其名下的债权也属于遗产的一部分,可以依法被继承。一旦债权被继承,继承人就拥有了与原债权人相同的权利,这意味着继承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追讨。(张初声 吴诗园)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pufashuofa_1109/4971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调研网 zfdy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