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三农调研 >>正文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辩证思维

时间:2024-06-18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关键在“铸牢”二字。只有铸牢,才能夯实中华民族统一之基,才能成为民族复兴之本、精神力量之源。必须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做到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的有机结合。新时代新征程,运用辩证思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中把握好“一”与“多”、“大”与“小”、“同”与“异”、“内”与“外”的关系。深刻把握好这几对重要关系,才能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

  一、“一”与“多”的关联

  先秦时期,我国就形成了“五方之民”共天下的格局。千百年来,各族人民在中华大地和睦相处,形成了休戚与共的一体化观念与意识。费孝通先生把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概括为“多元一体格局”,“多元”是指各民族各有其起源、形成、发展的历史,“一体”是指他们共同形成了中华民族这一整体。“多元”体现了多样性和差异性,“一体”体现了同一性和整体性。在这个辩证关系中,“一”是“多”的目标和归宿,也是“多”在逻辑上、政治上的前提。“多”是“一”的组成部分。在开展民族工作时,要正确处理“一”与“多”的关系,核心是在承认“多”的基础上促进“一”的巩固,既要坚持国家统一和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又要尊重民族个性和民族特色,让56个民族在更高更深更广的程度上融合,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二、“大”与“小”的互通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每个中华儿女共有的意识,存在于所有成员的头脑之中,具有相似乃至贯通的属性。中华民族是多民族聚合形成的共同体,是在辽阔的中华大地上长期发展中不断交往交流交融,不断从地域、语言、文化、心理、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等层面接近并获得高度一致的集体身份认同。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牢牢把握“大”与“小”的互通。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坚持“三个离不开”思想,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国家观,认清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坚持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以爱祖国的实际行动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文化观,认清中华文化是各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同”与“异”的协调

  我国疆域辽阔,民族众多,各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性广泛存在。正是因为各个民族有独特的文化风俗习惯,才构成了中华文明的多姿多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是要泯灭各个民族的差异性,达到绝对的相同,而是在相对“同”的基础上鼓励发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只有56个民族都发展起来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才会稳固。

  中华民族如此多元,却能够长期存在延续,历史不曾中断,关键就在于具有某种“同”的特质。这种相对的“同”的特质构成了各民族和平共处、和谐发展的基础。所以,应大力提倡这种“同”的特质。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五点是核心的“同”的内容。各民族在这几个方面具有共同性的一面:伟大祖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中华民族是各民族交融汇聚形成的,中华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中国共产党是各族人民共同的先锋队组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各族人民共同走出来的。可以说,从异到同,使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广度和厚度大大加强。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具有“大同小异”的思维。就是大体相同而略有差异,既尊重差异,又包容多样。一方面,不忽视民族差异,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持民族特性;另一方面,注重引导民族共性,使中华民族成为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

  四、“内”与“外”的兼顾

  “内”与“外”是一对具有辩证关系的范畴,主要依据其参考对象的不同。我国境内56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是独立的个体,相对于其他民族会有内外之分。如西藏的珞巴族,人数虽只有2000多人,但一样具有本民族的正当利益要求,也有着与其他民族平等的维护本民族利益的权利,所以应该尊重每个民族的独特性。在更高的国家层面上,相对于国外其他民族,56个民族同属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彼此之间则无内外之别、你我之分,是一种唇齿相依、休戚与共的利益共同体关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任何民族都是在与其他民族的交往中才能进步发展,对各个民族来说,要做到内外兼顾。一方面,对内要大力发展本民族的经济文化,依靠民族资源优势和民族特色,努力使本民族人民过上好日子;另一方面,要认识到自己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本民族的命运同中华民族的命运不可分割,在中华民族利益受到损失时,要一致对外。具体表现为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将早已植根于心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当作防范渗透、抵御分裂的强大思想武器,与各种分裂势力作斗争,维护祖国统一。

  总之,在开展工作时,一定要兼顾内与外的协调,既要符合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也要兼顾各个民族自身的利益。就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

  本文系2020年喀什大学校级课题“新时代南疆地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与社会稳定研究”(2020)168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ll/111896.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调研网 zfdy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