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行政法规 >>正文

关于废止《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66号)

时间:2024-01-01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66号

   

  《关于废止<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决定》已经2023年6月21日第1次公安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王小洪

  2023年6月29日

   

  关于废止《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决定

  公安部决定废止2005年8月18日发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公安部令第79号)。

  本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gat.xizang.gov.cn/zwgk_3249/zcfg_219/202307/t20230703_36406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调研网 zfdy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