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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事故现场,小心二次事故……

时间:2022-12-31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

  

  车辆在高速上出了事故

  应谨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但有的驾驶人对“二次事故”掉以轻心

  导致下面的悲剧发生……

  一辆桂M号小车沿京港澳高速公路行驶时,车头右侧与一辆宁A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尾左侧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此后,一辆粤A号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上述事故发生路段时,车头与桂M号小车尾右侧发生碰撞,导致小车驾驶人韦某倒地并碾压后,再与道路左侧护栏及路灯杆发生碰撞,造成小车驾驶人受伤送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及道路设施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警方初步调查,在第一起事故中,桂M号小车因未注意观察前方道路情况,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导致第一起事故的原因。

  在第二起事故中,粤A号未注意前方道路情况,是导致第二次事故的一方面原因。另外,桂M号小车驾驶人发生事故后停留在行车道内未迅速转移到应急车道,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告标志,是导致第二起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

  

  二次事故猛于虎

  到底应如何有效防范二次事故?

  打开双闪灯:若是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

  车靠边:若人员无受伤或受伤轻微且车辆还能移动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将车移动至右侧应急车道。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告牌以提醒后方来车注意警情。城市道路上要在来车方向50米处放置三角警告牌。

  人撤离:设置好警示牌后,应立即将车上人员撤离到高速护栏外等安全地带,远离事故现场,避免发生更为严重的二次事故。

  如果车辆不能移动,所有驾乘人员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再拨打电话报警,千万不要在行车道内逗留或待在车内。

  即报警:做好以上两点后,立即拨打110或122报警,并向交警正确描述车辆位置、行车方向。同时,将人员伤亡情况、是否需要救护车、事故车能否开动等现场详情简单描述。

  

  

  交警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相关人员应

  快速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

  千万不要站在马路中间

  以免受到“二次事故”伤害

  

   附件:

  


原文链接:http://ga.tj.gov.cn/gaxc/aqffts/202212/t20221226_6060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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