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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法院对“五一”期间纪律作风提出要求

时间:2021-04-30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省高级法院下发《关于严肃“五一”期间纪律作风的通知》,对“五一”期间纪律作风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要切实提高思想自觉。全省各级法院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央和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增强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法院网站、“两微一端”、法院公众号、手机APP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廉洁文明过节的浓厚氛围。要深入开展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向干警早发信号、早打招呼、早提要求,切实加强对各级法院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

  《通知》强调,要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全省各级法院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要紧盯“五一”关键节点,抓具体,盯短板,严格遵守省纪委“十严禁”。即: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将公款用于接待亲友、踏青游玩等非公务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及贵重礼品;严禁组织公款旅游;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踏青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影响减免个人门票、住宿等相关费用;严禁领导干部变相违规乘坐头等舱或超标准使用交通工具;严禁公款报销因私外出或超标准使用交通工具,或将费用转嫁到下属单位报销;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游玩、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私车公用或公款报销私家车产生的费用。

  《通知》要求,要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全省各级法院监察部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结合工作实际,灵活运用恰当的监督检查方式,在监督、检查上下功夫,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要运用信息化手段智能督察,提高发现问题、查纠问题的精准度,着力构建群众发现问题、媒体紧盯问题、纪检监察部门查处问题的正风肃纪模式。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禁而不绝、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省高级法院将联合省纪委监委派驻省高级法院纪检监察组以明察暗访与运用信息化手段智能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各级法院作风纪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原文链接:http://q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4/id/60119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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