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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立法先行,预付式消费乱象要从根儿上治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正义网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预付式消费治理成效初显,将304家企业纳入预收费失信“黑名单”,督促47户企业妥善解决了遗留消费纠纷。此外,在预付式消费治理上,北京正在修订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行为指引,推动单用途预付卡立法进程,并在教育培训、美容美发等领域探索引入保险机制(《北京青年报》8月18日消息)。

  

  预付式消费在现今社会普遍存在,教育培训卡、美容美发卡、健身卡、洗车卡、蛋糕卡……几乎每个人都有几张预付卡。但在现实中,小小卡片引发的纠纷却时有发生——要么是商家在办卡时不愿提供正规的预付合同,要么是消费者办卡容易退卡难,更有甚者,商家卷款跑路,预付款直接打水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预付式消费纠纷更是明显增多。

  

  面对预付式消费乱象,重拳整治的呼声不绝于耳,相关部门也在积极行动。比如,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就在7月底对外披露,针对预付式消费现象普遍、侵害消费者权益多发高发的行业和市场经营主体,在全省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携款隐匿、恶意侵权、诈骗等违法行为,对“关门跑路”“住所异常”的“黑名单”企业和投资人、高管,依法依规实行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而北京市场监管局此次呈现的治理答卷中,也看到了“信用约束”的身影。看来,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对于治理预付式消费乱象,的确是一项有力举措。

  

  但在北京的做法中,笔者认为最值得关注的并非此举,而是正在进行的一项“治本”之策——推动单用途预付卡立法。

  

  其实早在2012年9月,我国商务部就颁布了有关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管理办法。或许是因为颁布时间较早,时代发展得太快,其中的某些规定已不能适用于当下市场。

  

  比如,该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适用本办法。”但当下大量存在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常易发生纠纷的减肥、健身、教育、培训等行业,却均未被纳入其中。为此,不少在这些新兴行业遭遇预付卡纠纷的消费者,往往维权无门、投诉无果。

  

  再比如,该管理办法第五条虽然指出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单用途卡的监督管理工作,但在现实中,卡片的日常监管往往需要工商、税务、公安等多部门配合;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类发卡企业的备案规定,对于规范运营的规模型企业或许具有约束力,但对个体工商用户、微商等来说,备案制度很难落实。

  

  此外,管理办法没有规定“其他企业”的发卡资金存管和业务情况上报制度,也就是说,市场中数量众多、规模较小的其他发卡企业,对其预收资金和业务经营情况是没有监管措施的。

  

  从近年来媒体曝出的预付式消费纠纷中不难看出,在单用途预付卡监管方面至今存在的上述种种问题,不但给执法带来难题,严重降低了监管质效,也成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桎梏和瓶颈。

  

  依法治乱,立法先行。根治预付式消费乱象,急需完善相关立法;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离不开良法善治。这是关键,也是根本。从这一点来说,北京正在推动的单用途预付卡立法,着实令人期待。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jcwh/202008/t20200819_29121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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