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博物馆是拆还是留
如何面对具有一定文物文献保护意义但又涉嫌违建的家族自建博物馆?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一家家族自建博物馆的去留问题引起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关注。为此,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不久前专门召开了一场公开听证会。
原来,2018年4月,在没有办理土地审批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长安区小丰村梁氏家族村民自筹资金58万余元,在租赁的3.6亩土地上兴建了梁氏宗祠社区博物馆。
8个月后,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对现场负责施工的村民梁某作出土地行政处罚决定,认为该宗土地性质为有条件建设区,责令其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自行拆除已建的门房、香廊、门楼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罚款3.6万元。
随后,在梁某未自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下,长安区法院于2019年6月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由当地政府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强制执行,引起当地村民不满。
据了解,小丰村又称凤凰村,是清初名将梁化凤的祖居地。2016年,由梁氏家族保存的20道颁予该家族的圣旨面世,引起不小轰动,历史学者认为梁氏家族不仅为家族也为国家留下了珍贵的历史资料。此外,梁氏家族还留有宗祠、牌匾、墓茔等文物遗迹。
检察机关进一步了解到,早在2017年4月,小丰村梁氏家族村民就提出修建梁氏宗祠社区博物馆的申请,同年9月,陕西省文物局将该博物馆列入陕西省首批27个社区博物馆计划;2018年10月,西安市政府下发2018年至2021年西安博物馆之城建设新建项目任务书,明确拟将梁氏宗祠社区博物馆建于小丰村。
“文物文献保护属于重大公共利益,是拆是留应慎重处理。”长安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文凯告诉记者,鉴于此案的复杂性,该院不久前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审判机关代表、文物文化保护部门相关负责人等参加。
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认为,从传承优秀家族传统文化和保护历史古迹的角度,应保留梁氏宗祠社区博物馆,不应机械执法,简单“一拆了之”;同时建议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文旅部门、小丰村村委会等责任主体积极履职尽责,抓紧补报相关手续。
目前,这所宗祠社区博物馆的有关开建手续正在补报完善中。
(供稿: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瑾)
原文链接:http://www.sn.jcy.gov.cn/dwjs/basj/202011/t20201103_196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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