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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位农民工拿到了工钱,他们最想感谢的是......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他们,对城市来说只是过客,但却又胜于过客,因为城市里的每片砖瓦都有他们的手印。

  他们,是城市的弱势群体,工作环境差,体力付出大。

  他们,干着最苦、最累的活,但有时却未能如期获得相应的报酬,无奈地奔走在讨薪的路上......

  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农民工”。

  农民工“讨薪难”是一个屡见不鲜,屡禁不止的问题,关注农民工讨薪难问题,为农民工讨薪贡献检察力量,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日,永寿县人民检察院从永寿县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宝鸡一建筑公司在承建永寿县马坊镇东张村蔬菜大棚期间,拖欠28位农民工工资长达多半年之久,工地负责人电话联系不通,玩起了“失踪”,建筑公司远在宝鸡,建筑公司办公地点已经迁移。

  农民工讨薪无门,到永寿县劳动监察大队求助,但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仍然联系不到工地负责人和建筑公司。

  永寿县人民检察院了解情况后,决定启动支持起诉程序,支持农民工提起诉讼,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办案检察官找到部分农民工了解情况时,发现农民工手中没有任何证据,诉讼面临败诉风险。于是,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驱车前往马坊镇东张村委会、宝鸡市金台区、宝鸡市岐山县等多地,寻找证人,调查取证。

  通过调查,现有证据已能证明欠薪实情。办案检察官认为已经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联系永寿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28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诉讼,并联系永寿县人民法院为28位农民工减免诉讼费,及时受理案件。

  支持起诉后,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到了工地负责人,本着“能尽快支付农民工工资就尽快支付,确保春节前夕农民工拿到工资”的思路,对其进行法制教育、释法说理,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带来的严重后果。最终,工地负责人答应尽快清偿农民工工资,并于2020年12月22日,12 月24日,分两期清偿了拖欠的全部工资,共计59370元,并自觉承担了农民工索款期间产生的各种费用。

  28位农民工领到工资后,委托农民工代表到永寿县人民法院撤回了起诉。

  “感谢检察官,为我们追回拖欠半年多的工资”,“多亏了检察官,我们才能拿回自己的血汗钱。” 拿到了拖欠已久工资的农民工,脸上洋溢着愉快的笑容,他们来到永寿县人民检察院赠送了“为民当家”的锦旗并表示感谢。

  永寿县人民检察院本次助力农民工讨薪成功,既密切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联系,拉近了彼此间距离,又起到了普法宣传的效果,更是检察机关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具体举措。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将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出发点与落脚点,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毫不手软惩治“恶意欠薪”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推进“六稳”“六保”贡献检察力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切实维护百姓的合法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检察官呼吁:希望全社会都能关爱农民工,尊重城市的建设者,在欣赏、享受他们的劳动成果时,能让他们在繁华的都市感受到人间的温暖,让这个群体在付出辛劳之后能得到相应的待遇报酬。

  检察官表示:我们将扎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把农民工列入普法规划的重点普法对象,不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农民的法治意识,提升劳动者“遇事找法”的维权意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永寿县人民检察院严永锋 宋娟妮编辑:王瑾)


原文链接:http://www.sn.jcy.gov.cn/dwjs/basj/202012/t20201229_205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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