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风采 | 亳州谯城:努力书写未成年人保护“大文章”
导语
2016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部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巡讲活动开展以来,安徽省各地检察机关提前规划,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校园普法活动。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中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安徽检察机关共有3个单位和5名个人受到表扬。本篇我们向您展示的是“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
为营造良好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多年来,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致力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法治进校园”工作的正确方向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法治进校园”的全过程、各环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引导未成年人自觉学法、用法、守法,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加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权利、义务和责任意识,提升校园法治建设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法治进校园”巡讲工作运作的保障机制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坚持把“法治进校园”巡讲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做到“四个到位”:
领导力量到位,形成了由检察长主管,主要部门人员共同参与的巡讲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未检部门牵头负责;
队伍到位,为了确保巡讲活动顺利进行,检察长亲自担任法治副校长,并选拔高素质的干警担任辖区内其他中小学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形成了有分工、有配合,互为一体的工作局面;
后勤保障到位,在开展巡讲宣教、帮教走访等活动时,从车辆、经费等各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基础工作到位,进一步完善工作规程,细化任务到各部门,使之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法治副校长进校园,上好“法治教育课”
自1999年以来,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六任检察长持续接力,努力书写未成年人保护“大文章”。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六任检察长、百名兼任法治副校长检察官的共同努力下,已累计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500多场次,近20万名中小学生受到法治教育。2018年该院联合谯城区教育局在辖区内38所中小学校共同开展“法律伴我健康成长”进校园活动,挑选38名业务知识熟练、办案经验丰富、沟通能力强的检察干警担任各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2019年该院共在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40余次,接受法治教育的中小学生近万名,获得了师生们的广泛好评。
实现“三个延伸”,不断扩大工作影响
实现“由少向多”的延伸。1999年,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仅向区内几所有高中部的学校任命了法治副校长,法治教育的覆盖面和辐射力相对较窄。为扩大法治教育覆盖面,该院以落实校园安全制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为重点,不断扩大法治教育范围。经过几轮调整和轮任,到2018年已累计任命百余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现已实现区直学校和乡镇中心校全覆盖。
实现“由公向私”的延伸。坚持普法教育不分公私的原则,在对公立学校进行法治教育取得良好成效后,积极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向私立民办学校和社会托管机构延伸,拓展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广度,现已向2所民办学校任命了法治副校长,给2所托管培训机构上了法治课。
实现“由内到外”的延伸。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法治教育,从校内讲授法治教育课向“检察开放日”、检校共建等活动拓展,邀请中小学生走进检察院,组织学生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送法治演出到学校,结合案件办理以案释法等,持续推进法治教育从校内到校外、从课内到课外、从案内到案外的拓展。
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完善检察机关监督职能
为监督落实 “一号检察建议”,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除法治进校园活动外,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干警还在暑假期间为艺术培训机构小朋友们上法治课,2019年9月初,该院邀请区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召开了座谈会,就如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相关工作经验和工作建议进行座谈交流,并就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制度机制、加强校园安全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2019年11月12日,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在建安中学挂牌成立了该市首个检察官驻校园工作室——“检察官护苗工作室”,着力打造校园安全公共服务平台。
创新宣传形式,加强法治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创新宣传载体,打造地方特色。重视新闻媒体的传播作用,主动改进和创新检察新闻宣传工作。2016年下半年,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与亳州电视台等部门共同在“法治第一线”栏目,推出了“关注校园安全 还校园健康安全环境”的专题节目,节目报道了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校园安全问题关注度的同时,也对外宣传了检察机关。
同时,注重与新兴媒体的联系,借力安徽检察官方微信及检察干警个人自媒体账号,选取好的做法和典型案例,宣传未检工作。除了通过媒体宣传外,该院还大胆创新,打造出未成年检察宣传的亳州特色。2017年5月26日,该院会同教育局、市梆剧团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载体,在药都剧场举行《法律护航 青春飞扬》——青少年法制教育文艺汇演首场演出后,又在谯城中学、青云小学等20余所中小学校举行了巡回汇演。同时,该院还将一个个真实的案例编成小品、相声、歌曲等中小学生易于接受的形式寓教于乐,推动形成中小学生“懂法、守法、尚法”的新常态,并派出干警参与演出,将未检妈妈教你“学法、用法”的新形象搬上舞台,让宣传教育变得生动活泼、有声有色。
探索新领域,丰富宣传内涵。涉罪的未成年人更需要法治教育,更需要知识的输送。2016年,该院将宣传工作做到看守所内,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将宣传内容从法律宣传拓展到人文关怀。积极与看守所内管教联系,通过管教了解未成年人在看守所内的精神需求,与未成年人面对面交流,了解到他们的现状,加以针对性引导和帮助,为他们购买励志和学习方面书籍,为他们早日回归社会作准备。
开展“法传乡里”系列活动,打造“宣传乡情牌”。为纪念安徽省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周年”,该院派出干警分赴谯城区部分乡镇及乡镇中学,开展“法传乡里”系列活动。通过摆放和讲解印有典型案例的宣传展板、发放《依法行使检察职权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自制宣传画册、进行法律知识咨询与讲解等多种方式在各乡镇中学巡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案释法、以案警示、以案教育。
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该院连续四年开展未检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并与参加活动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座谈交流,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认真听取他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产生原因和危害的分析,以及防治建议,通过这种方式加大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更大的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fc/202007/t20200729_28852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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