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举案说法 >>正文

春节归家,开门竟被质问你是谁!

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文章来源 | 东城检察

  案情回顾

  瑶瑶(化名)结束了春节假期返回北京,回到家她却发现不对劲,家里好像有人居住过的痕迹:家里的腊肉、方便面等都被吃光,厨房里堆满了没洗的碗碟,阳台上竟然还晾晒着陌生的衣物,卧室里本来干净整洁的床铺也被摊开,床头柜上甚至还有一张从未见过的电费收据……

  这是怎么回事?瑶瑶吓坏了,赶紧拿出手机打算报警,正在此时,传来了钥匙插入门锁的声音,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胡子拉碴的男子。瑶瑶壮着胆子问“你是谁,怎么会有钥匙?”,那名男子理直气壮地说“我是租户,你谁啊,怎么进来的”,瑶瑶疑惑地说“我就是房东,我怎么不知道房子被出租了?”话音未落,男子反应过来,使劲推了瑶瑶一把,瑶瑶没站稳摔倒在地,男子落荒而逃。看着男子的背影,瑶瑶这才反应过来,这是小偷!

  报警后民警调查发现,那名男子是在这个老旧小区经常入户盗窃的惯犯,刚从监狱放出来,平时都藏身在小区楼道里,知道哪些人有在电表箱、地垫底下等地方藏钥匙的习惯,趁春节很多人回老家过年,他就瞅准机会,拿出钥匙入户盗窃,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经过调查发现,短短十天,这名男子在同一栋楼上盗窃了5家,被盗财物包括黄金饰品、现金、手机、羽绒服等等,涉案金额达到了25000余元。

  最终,东城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东城区法院判决其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检察官释法

  什么是入户盗窃?

  刑法规定,入户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进入他人居住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生活场所盗窃财物的行为。

  入户盗窃什么情况下才是犯罪?

  入户盗窃没有数额的限制,只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不管偷到多少,都构成盗窃既遂,都要负刑事责任。

  通常什么情况下容易发生入户盗窃?

  1.钥匙乱放:钥匙放在门框、地垫、花盆、电表箱等地方。

  2.未反锁:门未反锁,等于没锁,很容易被撬开。

  3.假锁现象:自动上锁的门如果关门太轻容易出现假锁现象,门一拉就开。

  4.门锁老旧:早期球形锁、十字锁门缝较大,小偷用卡插入就可以撞开锁舌。

  

  检察官提示

  岁末年初

  防盗不能掉以轻心!!

  年关将至,有些蟊贼也在蠢蠢欲动,企图最后冲一波“业绩”,防盗不可掉以轻心,记住以下实用招数:

  1.离家时不要将钥匙放在门框、地垫、花盆、电表箱等容易被发现的地方,避免让小偷有可趁之机。

  2.白天出门和夜间睡觉时记得反锁防盗门,避免小偷入室盗窃。

  3.关门时一定要确定门是否锁好,避免出现假锁现象。

  4.全家短时间外出时,最好亮上一盏灯,或者打开电视机,制造家中有人的“假象”。

  5.长时间外出时,在阳台晾上一些衣服,使小偷难以判断家中是否有人,不敢贸然下手。

作者:


原文链接:http://www.bjjc.gov.cn/bjoweb/ajjj/109027.j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执法调研网 zfdy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