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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快递运送毒品、与买家“不见面交易” “女毒贩”及其同伙在合肥受审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通过快递运送毒品,手机转账与买家进行“不见面”交易。2018年11月,被告人宗某荣、谢某、王某、黎某琪、姚某、胡某海等人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警方抓获。 2019年1月3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告人宗某荣,女,1973年生,合肥人,2012年因贩卖毒品获刑4年。2018年11月又因贩卖毒品被刑事拘留。

庭审现场

起诉书显示,2018年7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宗某荣前往合肥市庐阳区某廉租房武某娟的租房处,在房间内将三、四包***以每包500元的价格贩卖给武某娟。2018年11月10日,吸毒人员张某某伙同董某等人想购买***,张某某联系宗某荣后,通过支付宝转账给宗某荣4000元现金,宗某荣当时在重庆,就让姚某将***放在滨湖某园小区12栋12楼处的下水管处,张某某伙同董某前往将***取走。 2018年11月11日傍晚,吸毒人员董某联系宗某荣,想要购买***,宗某荣以1100元每克的价格将***贩卖给董某,让董某把购买***的11000元钱打入黎某琪银行账户,并让胡某海前往包河区某苑大厦门口将10克左右***交给了董某。

2018年11月12日,犯罪嫌疑人宗某荣通过谢某在重庆购买***500余克,并伙同犯罪嫌疑人王某、黎某琪在重庆住处进行添加辅料并进行分包(12包),后由谢某通过快递邮寄到合肥。2018年11月14日7时许,吸毒人员范某寰联系宗某荣购买***,宗某荣让其前往某苑小区21栋楼下,以800元的价格让王某将一包***装入香烟盒内放在楼下草地上,范某寰将购买***的钱支付给了宗某荣后,将***拿走。11月14日10时许,民警在合肥市包河区某苑小区快递收货点将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黎某琪抓获,并现场缴获***一包(582.08克),随后又在某苑小区将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宗某荣、谢某、王某抓获,并查获***约52.35克以及麻果98粒。

检方认为,犯罪嫌疑人宗某荣、谢某、王某、黎某琪、姚某、胡某海等人明知是毒品,故意实施贩卖毒品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涉嫌贩卖毒品罪。

因案情复杂,法院未当庭宣判。(记者 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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