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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无锡市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的通知

时间:2020-01-07 作者: 来源:

  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工作的通知》(苏司通〔2019〕29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清理后重新确认的无锡市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一批,共51个)予以公布。

  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应当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者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等,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无锡市司法局审查确认后重新向社会公布。

  附件:无锡市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一批)

   无锡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

  

无锡市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第一批)

  一、法定行政机关(共38个)

  无锡市档案局

  无锡市新闻出版局

  无锡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无锡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无锡市国家保密局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锡市教育局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无锡市公安局

  无锡市民政局

  无锡市司法局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无锡市水利局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无锡市商务局

  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无锡市应急管理局

  无锡市审计局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锡市体育局

  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

  无锡市统计局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无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共12个)

  无锡市节能监察支队

  无锡市公路管理处

  无锡市公路管理站

  无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无锡市航道管理处

  无锡市市区航道管理站

  无锡市地方海事局(无锡市船舶检验局)

  无锡市城郊地方海事处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无锡市蠡湖风景区管理处

  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三、集中行使执法权的机关(共1个)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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