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处置问题线索3111件
时间:2020-01-03 作者: 来源:
本报讯(记者 侯颗)记者近日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获悉,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海关纪检监察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3111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8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3人;有13人主动投案、72人主动交代问题。
“单位每次警示教育都让我的内心产生很大触动,收的钱一分都不敢动。”今年9月,广州海关所属从化海关综合业务科原二级主办甄彦哲主动到广州海关党委纪检组投案,交代了其在2016年至2018年担任原驻萝岗办事处萝岗车场审单科科长期间,多次收受广州某公司经理100余万元,在政策咨询、货物通关等方面对该公司予以关照的违纪违法问题。
“甄彦哲主动投案,是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部署要求,加大对海关系统纪检机构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促力度,促进办案工作质效不断提升的一个缩影。”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
结合海关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制定出台了《关于改进问题线索处置提高监督执纪精准度的意见》《关于委托初步核实和谈话函询有关情况开展复核复查工作的若干规定》《驻署纪检监察组与公检法机关协调配合机制》等制度规定,对直属海关单位纪检工作业务流程中常用的22类主要文书式样进行统一规范,细化查办案件工作标准、规程和要求。党的十九大以来,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通过“走下去、请上来,面对面、点对点”等方式,督导检查查办案件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120余次。
此外,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还建设了贯通全国海关系统的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数据实时报送、即时统计分析和线索处置、案件办理动态监控。通过系统监督监控直属海关单位线索处置情况和查办案件进度,跟踪掌握海关系统纪检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对发现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处理不当、手续不全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在统筹力量方面,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将全国47个直属海关单位分为3个联系片区和6个办案协作区,由3个内设纪检监察室对口指导监督,并组建由150人组成的纪律审查业务骨干“人才库”,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开展联合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整体提高执纪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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